近日,在已建立线上“年度报告+信用修复”免申即享机制基础上,成都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“免申即享”覆盖范围,企业完成有关信息公示、名称和住所(经营场所)变更登记的,无需提交申请材料,由系统自动关联修复相应失信记录,即自动解除经营地址异常,或自动解除年报异常。
近日,在已建立线上“年度报告+信用修复”免申即享机制基础上,成都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“免申即享”覆盖范围,企业完成有关信息公示、名称和住所(经营场所)变更登记的,无需提交申请材料,由系统自动关联修复相应失信记录,即自动解除经营地址异常,或自动解除年报异常。
成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“免申即享”自动解除地址异常试点已开始
一、成都企业自动解除地址异常试点时间:
即日起日至2026年4月30日
二、成都哪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适用“免申即享”
1.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已经履行公示义务的;
2.未依照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已经依法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;
3.通过登记的住所(经营场所)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已经依法办理住所、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。
三、成都哪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不适用“免申即享”
1、因投诉举报等需要现场核查的不能自动解除地址异常。
2、三年内2次因登记的住所(经营场所)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。
以上两种情形不适用于免申即享,不能自动解除异常。需要上传相关资料材,或者先处理完投诉方可解除异常。
